惠敏法師:

國立北藝大(前國立藝院)專任教授;前代校長、教務長、學務長、共同學科主任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主委

佛教淨土宗西蓮淨苑住持

前中華佛學研究所副所長

法鼓佛學院(D.D.B.C.)長、專任教授

法鼓山首座和尚

法鼓山僧伽大學(佛學院)專任教授、首任(前)副院長

東京大學印度哲學(文學)博、碩士

北醫學院(北醫大前身)藥學系學士

 

 

 

法鼓佛學院(D.D.B.C.)惠敏法師(教授)對台灣佛教教育體制學術的看法

 

 

 

佛教整體教育的規劃

 

3:想請法師談談關於台灣佛教整體教育的看法?

 

答:依於台灣佛教的特質,人才的培養有兩大方向:

 

第一:以道場為基本單位

 

一個健全的僧 團道場要具備對內的僧伽教育及對外信眾的弘化功能。這或許會因寺院的道風、組織而有比例上的不同,但多少要具備內修外弘的功能,並加強其深廣度。所以每一 寺院應該就其能力所及,定期在戒、定、慧等三學上有互相砌磋的時間。就像世間大學一樣,教授要求學生做學習,學生也會去評鑑老師,這當中就會形成一種進步 發展的體質。所以學習範圍也不一定要完全只以某個老師為主,因為如果全部局限在單一範圍內,就比較缺乏自我獨立進步的可能性,這是不理想的互動方式。所以 定期在法義上研討、平等砌磋,才可能促成佛教寺院內部的進步。

 

第二:整體佛教的教育規劃

 

目前,台灣佛 學院教育已經頗有成效。若要因應未來時代潮流的演變,則希望能成立一所「僧伽大學」。因為過去的佛學院較少考慮現在教育制度的理念、潮流。其實,如以師資 的資格認定來說,聘用、升等這些制度可以了解師長的成長或進修的情況。就目前的高等大學教育,它必須具備完整的教學、研究、服務等功能,所以,如果佛教的 某一團體能同時結合世間大學與僧伽大學兩種教育體制,這樣更能相輔相成、相得益彰。為什麼?

 

(一)資源分享:例如圖書館、電算中心及各種施設的資源……等,如果兩所大學能相互支援,中間雖有區隔,但資源上仍可互用。

 

(二)師資互用:由於世間大學已有一段發展時間,長期下來,這便會形成較完善的制度及客觀的師資標準,所以自然較能獲得社會人士的肯定。因此,如果我們能與世間大學的師資互相交流,「僧伽大學」無形中就會被帶動起來。這是台灣佛教,未來可以努力的教育方向。

 

(三)教育趨 勢:目前教育部不斷提倡「終身學習」、「生涯教育」的理念,因此未來各種管道的教育方式會出現。如果「僧伽大學」能辦到一定的標準、有明確的制度規章,例 如學生如何入學、如何取得學位,師資如何聘用、升等,這些如果能具備一定的條件,則「僧伽大學」也能發展推廣教育。

 

公開、公平、 公正的教學制度能讓每一個人的潛力發揮出來,可以持續的累積知識,一般的教育制度在這方面有一些值得參考的理念與經驗。因此,我希望將來的僧伽大學能結合 傳統與現代的優點,像過去的「那爛陀大學」架構一樣,發展成律學院、禪學院、中觀、唯識,乃至密教等專才培育學院,成為世界僧伽的最高學府之一,吸收各方 面的僧才。也可以讓從佛學院、佛研所、大學畢業、國外留學的出家僧伽,不一定只能在一般的大學中發展教學與研究,他也可選擇在僧伽大學中發揮所長,貢獻其 用。

 

教育就是百年 大計,重要的是如何把眼光放遠,把格局做出來,然後再讓時間去累積。世界知名大學都是如此,日本東京大學就有百年以上的歷史,美國哈佛、英國劍橋、牛津大 學等都是幾百年歷史的累積,它們剛開始也可能只有幾個學院,但有好的制度與傳統,永續經營,成果就會出來了。我想,從今日台灣佛教的條件,這樣的理念應該 是值得考慮與努力!

 

 

4:佛教內部應該如何凝聚力量,獲得共識,以推動整體佛教的各項建設?

 

答:要凝聚力量有二種方式:

 

第一、從上到下的個人權威:

 

但這種方式目前只有在各寺廟團體才可能,因為單獨的寺廟比較有從上到下的個人權威式的凝聚力量。

 

第二、群策群力的民主制度:

 

不是以個人權威領導,而是依於民主議事規,達成目標共識、分工合作、群策群力的民主制度,從下到上,讓大家都能發揮智慧與力量。

 

目前台灣佛 教,缺乏的是第二種模式的經驗。十多年前,由於人民團體組織法的修正,佛教本身除了原有「中國佛教會」之外,也陸續成立各種全國性、國際性團體,發揮相當 的功能。但是這些團體其運作是屬于何種模式?是否能結合其他相關的單位,凝聚共識,以推動整體佛教的各項建設?

 

舉例來說,像 日本佛教界各宗派都有辦大學;有單一宗派所辦的,例如曹洞宗的駒澤大學;也有幾個宗派合辦的,例如天台宗、真言宗、淨土宗合辦大正大學。台灣的輔仁大學, 也是由三個不同的天主教教會合辦文學院、法學院、理學院等等。所以要談合作,須找到某種模式,或是從上到下,或是從下到上,或是雙管齊下,才可能有合作的 條件。

 

 

5:請問法師,學術研究與佛法修證是否會相衝突?

 

答:一般人覺得二者會有衝突的原因,是由於前者是「理論」與後者是「實踐」的不同,前者重「理智」與後者重「信仰」的差距。若從二者完全是背道而馳的角度,是會有衝突。但是能融會二者的共通點,則可以發揮相輔相成的效果。

 

學術研究是在 追求真理,佛法修證也是在追求真理。追求真理的首先須要具備正確的思考方法,以便獲得正確的知識與見解。用佛教的術語,稱為「破見惑」,證得「見道位」。 此種正確的態度是能對各種不同的知識,不論它是自己的、或他人的,是親人的、或是冤家的,都能如理批判,並且經得起各方檢証你的思考步驟與證據。學術研究 的領域在這方面可以提供一些清楚的方法。

 

其次,追求真 理也須要具備正確的實踐方法,以實際經驗來印証自己見解與理論的可靠性與體驗性。用佛教的術語,稱為「破思惑」,證得「修道位」。此種正確的態度是能將自 己的見解,真實表於在自己的語言與行為,使自己的身、語、意三業清淨,思言行合一。佛法修證的領域在這方面可以展現一些真實的典範。

 

此外,在佛法中有「聞、思、修」三種智慧,學術研究在聞慧與思慧上可以提供很清楚的方法與理路,佛法修證在修慧上能提供很豐富的經驗與典範。如此融會二者的相通處,則可以發揮解行並重、相輔相成的作用。

 

 

6:那麼我們如何判斷或檢証學術的價值與內容?

 

答:我們須要學習分辨兩種判斷,一是「事實判斷」,一是「價值判斷」。事實是唯一的,價值卻具多元性。

 

學術研究在發現、分析「事實」方面有其檢証的方法與步驟,這也是它的重要價值。例如﹕我們可以檢討其定義是否清楚?是否可依經驗事實判斷其真假?是否有形式(邏輯)與非形式的謬誤?是否有反例或歸謬?是否有充分的論據?等等。

 

但是,我們對 於學術研究所提出的「價值判斷」,則要有寬廣與多元的角度。舉個例子:從歷史的事實,我們可說某部經是「偽經」,但不能說它就完全沒有研究與宗教上的價 值。因此,我們不太在意學術界討論﹕某部經是「偽經」,或者某某佛可能是起源於太陽神信仰,而感到不舒服而無法接受。但也不是意味著,學術界的研究成果一 定要全盤接受,我們可以再研究、再檢討其事實與價值。

 

http://ge.tnua.edu.tw/~huimin/research/re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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