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求愛不成商場殺人致死兇手一審被判死刑
2010-02-04 來源: 中國青年報
本報重慶10月19日電(記者田文生) 今天,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對備受關注的商場情殺案公開宣判,被告人鄒鴻成因犯故意殺人罪,一審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該院審理查明,2008年10月,大學生鄒鴻成與重慶某高校大學生楊詩雅(本案被害死者,女,歿年20歲)相識。後鄒鴻成追求楊詩雅,要求與楊確立戀愛關 係,被楊拒絕。鄒因對楊與其他異性交往不滿,遂起意報復楊詩雅。 2009年6月和7月,鄒鴻成先後購買兩把刀具伺機作案。
2009年7月13日13時許,鄒鴻成在位於重慶市江北區觀音橋的某商場皮具專櫃處,按約定與在此購物的楊詩雅見面。鄒鴻成提出去吃午餐,被楊拒絕。鄒鴻 成即持隨身攜帶的刀具朝楊的頸部、頭部、腰部、手部等處猛砍、猛刺數十刀,致楊當場死亡。經法醫檢驗鑑定,楊詩雅系失血性休克死亡。作案後,鄒鴻成被公安 民警及商場保安抓獲。
2008年3月22日上午,被告人鄒鴻成還在家中強行與前來為其補習功課的家庭教師發生性關係。
法院認為,被告人鄒鴻成故意殺人犯罪手段極其殘忍,情節極其惡劣,所犯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予嚴懲。法院以鄒鴻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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