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10

艋舺繁華如煙 昔日角頭慨嘆

 

【台灣醒報記者鍾禎祥報導】萬華長大的少年,為了討生活成為流氓,後來當上角頭經營賭場、幫人圍事,40歲時因為一次意外導致下半身癱瘓,妻離子散,現在只能靠著救濟金過日子,這不是電影《艋舺》的劇情,而是曾為艋舺角頭李先生的人生。

 

李先生的父親是裁縫,媽媽是一般的家庭主婦,他表示,當時住的房子對面就是公娼館,龍蛇混雜。從小耳濡目染的他,十六歲就輟學。

 

「有本事賺大錢,沒本事做流氓。」對很多當時的年輕人來說,做流氓是一種不得已的求生方式。對於電影《艋舺》中三不五時發生的幫派火拼,李先生表示這跟現實狀況是有些距離。

 

李先生解釋,當時風化區確實很混亂,有販賣人口的、賣毒品的,很多人靠著非法交易大發利市,警察和角頭也多有勾結,這部份和電影描述其實有所雷同。但電影中從頭打殺到尾,他認為,這些劇情很荒謬,只是電影想賣錢行銷的手法。

 

李先生說,「出來混就是要賺錢,沒錢賺誰要出來混?」他強調,當時艋舺角頭林立,一個轉角就有一個角頭,大家都是來賺錢,沒有人喜歡打架火拼。像電 影那樣動不動就拿刀殺來殺去,幾百個人火拼根本是不可能的事,他解釋,當時是戒嚴時代,而且還有流氓管訓條例,哪有角頭這麼囂張隨便在街上砍人?

 

不過為了以防萬一,李先生說他當時都會隨手拿一把開山刀防身。不怕警察抓嗎?他卻笑著說,「當時每個人上街都會帶刀、帶棍。」在當時的艋舺,這是件稀鬆平常的事,沒錢小流氓隨身帶刀,有錢大角頭才能帶槍。

 

李先生人生的轉捩點在40歲那年,他去幫忙廟會活動抬轎時,意外弄傷脊椎,從此下半身癱瘓。電影《艋舺》中不斷強調義氣,每個人都可以為兄弟賣命, 不過現實生活卻殘酷許多。李先生表示,自從癱瘓後就找不到工作,慢慢把錢花光後,很多過去的兄弟、朋友都把他當瘟神,假裝不認識,曾經有一次李先生在路上 遇到以前的拜把兄弟,對方居然嫌他走太慢,叫他「閃一邊去」,讓他嘗盡世間冷暖。

 

問李先生懷不懷念過去那個繁華、熱鬧的艋舺,他表示,艋舺過去雖然很繁華,油水很多,但也很混亂,治安很差,像現在這樣平靜的生活和社區,反而讓他感到很滿足。

 

http://www.awakeningtw.com/awakening/news_center/show.php?itemid=11822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00210/27878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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