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無法可解」,而是「無法無天」 |
釋昭慧 |
——刊於九十四年八月八日《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
拜讀林志忠先生大作〈開元寺紛爭無「法」可解〉,筆者認為,宗教紛爭無「法」可解還是小事,因為佛家本就有其慣例——「住民自決」的僧團倫理。最怕的是地方民政單位罔顧慣例,助紂為虐,無法無天。 七月十五日,開元寺比丘尼站出來面對媒體,控訴當家師性侵害與性騷擾。這雖是佛門醜聞,但筆者反倒是認為,佛門之中終於有人突破「家醜不可外揚」的心防,其勇氣已值得肯定。 長久以來,對治內心罪惡與救度眾生苦難的宗教,往往反倒成了「藏垢納汙」的場所。原因即在於,受害人或第三者由於愛教心切,擔心醜聞一旦曝光,會讓信 眾與人民喪失對該宗教的信任感。特別是性侵害案,受害人往往自尊心低落,認為自己已經汙穢不潔,不敢面對他人的質疑與訕笑。在無助、痛苦的情況下,受害人 往往比性侵者還要擔心事情曝光。即使她願意說出來,旁人也大都勸她「顧全大局」,吞忍下去。因此,宗教界的性侵惡棍,往往有恃無恐,為所欲為,讓受害者由 一個、兩個、三個而累積成一「拖拉庫」。 也因此,開元寺受害尼眾能夠勇敢站出來揭發罪惡,這是值得贊歎的。社會不要只看到它的「不幸」,而要看到它「不幸中之大幸」。倘若上項記者會能產生正面的效果,絕對會鼓勵更多躲在陰暗角落裡哭泣的人,讓她(他)們加強站出來揭發罪惡的信心與勇氣。 然而不幸的是,媒體若不是將它處理成一件「八卦新聞」,就是將它導入「爭寺產」、「爭住持」的方向,平添讀者對受害人的質疑與惡感。又如:當家師對媒 體宣稱他是「前任住持指定接班」,或稱「鎮寺之寶鄭成功書法是住持所親自授與的」,這些明明都是一派謊言,媒體也不加以查證,立即照單全收,因此誤導了輿 論的走向。這對鼓起極大勇氣,站出來坦露自己不幸遭遇的比丘尼,豈不是嚴重的二度傷害? 筆者原先只是單純關心受害尼師的處境。但在七月二十日應邀到開元寺列席其住眾會議時,方纔發現,情況遠比自己原先所想像的還要複雜、嚴重。對當家師強 烈反感與反彈的,不祇是少數的性侵受害尼眾,即使是比丘,面對柔道三段的當家師,也長期生活在肢體暴力的陰影之下。 前些時老住持往生之後,當家師即蘊釀訂立章程,以少數人的「執事會議」,來替代以住眾作為法定信徒的「信徒大會」,顯係為了操控選舉,圖謀住持大位。 住眾們忍無可忍,終於勇敢地拒絕了於法無據的「執事會議」,並且展現了強大的民意,召開會議,選出了他們心目中老實、正派的新住持。 在一百四十三人的法定信徒名冊中,扣除九位已歿者外,共計一百三十四位寺眾,竟有高達一百二十七人,曾經冒著暴力恐嚇的危險而連署陳情,向台南市民政 局哀哀求告。讓他們最傷心的是,對於住眾的血淚控訴,民政局置若罔聞,於是他們只好展現民意,兩度主動召集寺眾會議,並在八月四日上午,以將近九十人的多 數,通過了他們心目中的住持人選。而台南市民政局所背書的所謂「執事會議」,反倒因來人屈指可數而兩度流會。民心之向背,至此瞭然! 據媒體指出,民政局強調該項寺眾會議「不合法」,必須是由當家師召開的「執事會議」才算數,這不但是罔顧「住民自決」的佛家慣例,更無視於當事人(當 家師)理應遵循「利益迴避原則」的法理。這種惡形惡狀的官方行徑,豈祇是「無法可解」,簡直是助紂為虐,「無法無天」! 作為台灣三百年歷史的古寺,台南開元寺竟然淪為佛門醜聞的媒體焦點,讓人深感痛心!然而長痛不如短痛,開元寺眾與其活在暴力與性侵的陰影之下,維持佛門「清淨莊嚴」的假象,不如自清門戶,留一點佛門真正的清淨,與住眾僅有的最後一點尊嚴! 九四、八、六 于尊悔樓 |
http://www.hongshi.org.tw/master/arts/buddish4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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