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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三角師生戀血案


2009-04-01 05:38:10


問世間,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許?經過文革禁錮的中國愛情,更是如此。經濟開放、人性解放之後,今日男女為愛情而突破傳統、離經叛道,使到中國衍生各種複雜問題,甚而「為愛不惜一死並置人於死地」,一種連開放國家都罕見的現象,造成許多情殺案。

中國感情糾紛,日益複雜,也許是改革開放、泛自由化的結果,但也似乎是必須付出的代價。因此,不能因噎廢食而開歷史倒車。所以為了繼續開放,提升法律、警紀、人倫、道德,變成及時克制社會亂象的必要手段。

去年,貴州省貴陽一宗兩名男學生與一名女老師的三角戀情殺案開審,轟動一時,案情錯綜複雜,還牽扯了地方鄉鎮風氣,以及司法如何在道德與法律之間作介定等中國開放社會的新問題,是中國當局從中吸取和學習的非常珍貴一課。

中國《三聯生活週刊》長篇報導,我將之摘取到馬來西亞《東方日報》刊登,並也上戴本網。



情節一:中國式情殺案

2007年9月27日,貴陽第六中學一名叫何小厲(化名)的18歲高三男生,在住所被殺死,引起這間「貴族」學校師生議論紛紛。3天後,同班的另一名男生孟超被警方逮捕。孟超最後承認他是兇手,他與何小厲同時愛上大他們25歲的班主任王永麗,大家都容不下第三者。

但誰是第三者,只有王永麗知道。而孟超也坦承,他戀上王老師之後,才知何小厲是情敵,但兩人只能暗戰競爭,沒有正面衝突。警方從班上其他同學供詞都証明孟超沒有說謊,但同學們也只知道王老師與兩男生(被戲稱「跟班」)很要好,卻不知是三角戀。

就在案發前一個月,兩名男生談判與王永麗的感情,何小厲威脅不准孟超接近王永麗。事發日的下午,何還講說孟與王偷情。孟怒氣衝天,心生殺何之計,還在數學紙上寫下殺人計劃。這也成了孟超的殺人罪証。

不過,孟超說他雖有計劃,但他後來又氣消了。他找了何小厲希望和解,但對方見了他就罵個不停。孟超失了理性地拿出刀子,一連在何的背部、肚子刺了三刀。何倒地之後,孟又在胸部加了幾刀...

王永麗生於1963年,27歲結婚,32歲離婚。與前夫生有一子叫吳昊。更複雜的是王永麗的現任丈夫,是何小厲、孟超同班的一位女生的父親,常年在外頭工作。

王永麗向警方供証,她與何小厲的確是戀人。「我和何小厲產生了師生戀,雙方承認對方是男女朋友,但不對外宣揚。」

王永麗續稱,出生於1990年的何小厲對他太好了,從沒有一個男人包括前任及現任兩位丈夫對她如此。戀情始於2006年3月,王永麗當了何的班主任,兩人頻密接觸,一起吃飯,感情漸生。最後,何小厲有時還曠課到王家去親熱,並同時擁有了王家的門匙。

但何小厲沒因此而感到滿足,反而暴躁嫉妒王永麗周圍的男生,使王不勝其煩。心理學分析,何是典型的戀母狂並有極強的佔有欲。

2006年10月,何小厲更焦慮了,王永麗身邊加多了一個「長期跟班」孟超。孟超本是另一班學生,王是該班的中文科老師。孟超趁學期分班時,選擇進入王永麗的班。

孟超向警方說,他在班里打牌被抓,是王老師感化的。在她身上,孟超得到了母愛的感覺,把她當成乾媽,最後發展成男女之間的愛。孟超每星期都去王永麗家補習。

孟超父親孟日光當時也納罕,這孩子不在英文和數學補課,卻向成績早已不錯的中文科加重負擔。但王老師解釋孟超有潛能,應該作好進北京大學的準備。事實上,這些時間是兩人在親熱中度過的。王永麗後來向警方承認,她與孟超也是戀人關係。

王永麗解釋,她心里喜歡何小厲多一些,但孟超卻更包容。即便是她坦然說出3人關係,孟超都不去惹何小厲。而何小厲因嫉妒而發脾氣、舉刀恫言自殺等,這個三人世界就如此不斷吵鬧。

2007年9月10日早上,孟超在王永麗家陪睡一宿後,被何小厲拿著鎖匙開門進來撞見:王永麗穿著睡衣,孟超在穿鞋。何在3天之後把門匙交回給王,並一有不高興就諷刺「我當然不如你的男朋友孟超」之類的話。

王永麗在兩個少年之間作畸戀兜轉,最後只有以悲劇終結。案發當日下午,王永麗送走何小厲,隔街電電話向孟超哭訴何咒罵他倆是姦夫淫婦,還說要拿回她家的鎖題看她與孟超通姦的樣子。孟超怒不可遏,又萌殺人念頭。

孟超殺人,除了王永麗痛心,更悲傷的是父親孟日光。這宗案子一、二審都判孟超「死刑立即執行」。最後案子到北京高法的「死刑覆核」的程序,孟日光明知回天乏力,仍然四處奔走。

《三聯生活週刊》並沒交代孟日光最後的努力成果。但它已令兩個癡情少男的所有愛人、親人紛紛傷心欲絕、仇視斷交、避世消愁、遺恨綿綿。

情節二:女老師情深惹蜂蝶

王永麗在孟超被捕一個多月後,被開除黨籍與公職。孟家想尋求協助也找不著她。她像人間烝發,消失在貴陽六中眾目里。

王永麗的現任丈夫趙猛,做裝修建築,常在外地,一個月回王家不足5天。據說,趙是為了王永麗是自己女兒的班主任得以照料,王則為了兒子吳昊有父愛而結合。如此「利益結合」,卻使家庭成了畸戀的溫床。

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王永麗的感情滄桑培養出脫俗的氣質,而且為人隨和,深受學生歡迎。他們甚至暱稱她「老王」。

老王處理學生問題,總是與其他老師不一樣。學生李強一次撞車,老王二話不說,給了2000人民幣去料理。日積月累,就建立超越師生的友誼。生活忙碌的家長也信任老王。李強撞車受傷被老王挽著走被媽媽看見,李強媽媽也交上老王做朋友。

何小厲的母親更視老王為親人。何小厲被殺,她第一個通知的就是老王,讓她看其兒最後一面。

老王「人見人愛」,造成她深受同情原諒,包括她的婚外情。如果不是鬧出命案,她是普受歡迎的情人。

情節三:死刑,18歲的成年禮

2007年9月26日,孟超18歲,掛冠之年,何等高興。同學們都來生日會歡鬧,除了何小厲。大家都沒留意到這個細節,卻喝得酩酊大醉,搞得隔天王永麗當面訓斥孟超一頓。

這場「成年」的生日會,正是孟超跨過一切包括重刑如死刑的分水嶺。孟超只知行樂,卻不知也是危機。

27日的命案爆發之後,全班陷入低潮。警方召集所有同學盤詰,更增添了無名的緊張。所以,當警方查無結果釋放全體同學,大家都放下心頭大石,去放縱喝酒解悶,就只孟超斯人獨憔悴,為何小厲守了一夜的靈。大家都在狐疑,仇視何小厲的孟超怎麼一夜轉性,變得如此懷念故人?

3天之後,孟超被捕,命案背後的前因後果才逐一揭露。同學們才對每天發生在身邊一切,恍然大悟。但他們從此也失去兩個好同學,一個好老師。

情節四:家屬失控大鬧公堂內外

王、何、孟三角戀,既是師生畸情,又是謀殺重案,兼且涉及法律與道德的多重詮釋,形成一個複雜問題。

孟超萬萬沒想到,只是動刀刺何小厲洩憤會有如此後果。更可怕的是一審二審都判死刑。

二審辯論護律師曾偉雄說,判死刑幾乎眾無異議。承審法官都認為被告手段殘忍,而且有事前計劃。殺人計劃書是10多天之後,從孟超書桌翻出來的。王永麗拿到後交了給警方。

孟超驚然發現,他以為要保護的人毫不猶豫尋求自保了。而且在獄中才知,王對何之戀比對自己更深切。他開始懺悔,獄中日記寫道希望何家原諒與寬恕。

王永麗一直都沒有探過監。孟超寫道,他漸漸明白王永麗已變臉,他只好把大量細節寫了交給律師。

2008年2月一審辯護,王永麗的責任以及可能教唆殺人的嫌疑提出來,以減輕孟的罪責。但反覆激辯都只能明確譴責師生戀的道德問題,但並無法律責任。此外,中國誘姦或通姦罪的豁免,只保護14歲以下的女孩,不包括少男。

曾偉雄還以剛過18歲生日十幾個小時,就要承受成人所面對的死刑太不公平,但都得不到法官認同。

孟超越發無助,更被何家死咬不放。除了因為何小厲死於他刀下,更因為審訊中揭發的隱私造成「第二次傷害」。其中,何家的一審律師瞞天過海收取孟超父親委託費而交出何小厲與王永麗幾百條情話短訊。孟家以証據將之公佈於世,致使何家喪子復加受辱,傷痛之上再添仇恨。

何母后來在一審時當庭提問,會否因為何家本來附帶的40萬人民幣經濟索償而使孟超免於一死之罪,法官坦承可能考慮在量刑里,何母馬上說:「一分錢也不要,就是要孟超死。」

何家成員情緒激動,為了庭中律師辯詞而庭外爭,常而有之。何家甚至暴打孟家律師。這影響到辯方律師在挑尋何小厲過錯時的必須技巧上,都欠缺鎮定,也加重法庭聆審的壓力和社會對受害者的同情。

案件最後上到北京覆核「死刑」時,本來開朗自信的孟超才意識到這不是「三五年的事」。一個18歲生日過了還不足一天的少年,突然「長大」了,才知自以為成熟而癡迷於畸形愛情,是何等的幼稚。

情節五:拯救兒子,父親心力交瘁

孟日光救不到兒子,傷心欲絕。他對兒子才滿18歲就面對死刑毫無準備。本來他還打算孩子稍大,他才再娶,娶一個孟超初三時他結識的不錯女子。

孟超3歲時,孟日光就離婚。他當爹又當娘地把兒子拉扯長大,卻因家里沒個女人照料,讓兒子戀上另一個幾乎與父親同齡的女人,斷送性命。他一生的寄望,完了。

命案發生後,孟日光還不知道這位標緻的老師,與兒子竟有如此關係,只見王老師躲在屋角哭。孟日光還覺得老師太以學生為重、太愧疚、太自責了。

孟日光為了救兒子,連已到了首都「死刑覆核」的關頭都不放過。他追到北京,不惜面對他不喜歡的媒體追訪。他可以舉出孟超數之不清的優點,但記者提到師生戀,他含淚說不出話。

案結之後,何家也像孟家,搬離了原來的住所,手機換了,鄰居也不通曉。何家也與過去的人脈斷絕了來往。

讀後短評:慾焰狂燒,古今皆然

貴州貴陽的師生三角戀演變成情殺案,不管是誰的錯,中國社會都付出了代價。中國在文革時代流行內歛、禁慾、嚴紀、尚權之風,但為了經濟開放而放寬了個人自由,結果許多幾乎絕跡的罪行、命案,近年相續出現了。要持續開放,中國就必須嚴正在看待,儘速解決。

其實,情感與生俱來,潛藏人類心中,它本身沒有辨識,也沒有的客觀的對錯。但如果情愛涉及人倫觀念而必須逾越,就可能造成情愛男女鋌而走險;若不及時疏導和處理,加上產生憤怒、嫉妒、仇恨,就會造成凶殺等非理性行為。

就如此案的各方親人與友好一樣,都受傷害。結果是,死者歸塵,活者心灰,大家都憂鬱悲傷,各自離棄舊地,從此都與世隔絕。

但是愛與恨、情與殺,卻無關時代,而自古皆然。中國情殺案,不僅于今代,連封建清朝也有過「四大奇案」。當中種種情慾交織,比今中國還有過之而無不及。

《剌馬》案的江湖結義三兄弟,因大兄馬新貽愛上二嫂而殺二哥以強佔之,義結金蘭竟以血刃相報。三弟張汶祥憤然,勇闖總督府,刺殺了這位總管湖廣兩地的總督義兄,最后被官兵圍捕。

此案子因涉及朝廷高官而被禦令高調審理,義薄雲天的三弟因此就地正法,凌遲處死,轟動遐邇。另外,《楊乃武與小白菜》、《梁天來》等案的男女情慾糾纏不清,更是盪氣迴腸,不勝唏噓。

當然,戲曲或民間傳唱也可能有過度的渲染,加入戲劇元素。但情殺的案原無疑是情慾失控與人性衝突使然,而不能怪罪于愛情本身。元朝詞人元好問一句「情是何物,自教生死相許」或被性情中人曲解,但「愛」會教人盲目付出生命卻是事實。

所以,正值中國社會轉型,人倫道德問題異象頻生,《三聯生活周刊》撥出大量篇幅,給這宗情殺案作了超過兩萬字的文學報告,別具意義。本報鑑于篇幅所限,改寫成不及4000字的濃縮報導,省略學校、老師、同學等其他細節,只著重案情重心,更集中情殺案本質。

實際上,貴陽此案的王、孟、何三人牽扯出的幾家錯綜複雜的關係,已近乎有「奇案」的架構與「氣勢」了。

我們著重探討,不在批判。同時也借以自省,以免重蹈覆轍,與大馬讀者共勉。

http://blog.yam.com/ngnf/article/20218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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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六中45歲女教師王永麗 與2名男生的三角戀


作者: 開縣作家網


「性——命」案,因性奪命的案子。此案議論紛紛,所論大都嚴肅,以緋聞、醜聞對待之極少。說明民眾對待性的 問題已經過了幼稚期。這是好現象。性的問題在中國這塊土地上是最敏感的問題。但又不能正確合理的對待,七嘴八舌的結果總是以「破鞋」之類的道德定性。這是 因為孔聖人和他的徒子徒孫給性下了一個死套子,把性當做野獸關在了籠子裡兩千年的緣故。然而性又確實是一頭關不住的「野獸」,人人怕它而又人人接近它。這 就塑造了中國人對性的奇怪的心態。


  中國人最怕性的人是儒家最傑出的代表朱熹。他怕到一直要消滅性的程度。「存天理,滅人欲」是他理學的最高成就。從南宋到清末,朱熹的理論被統治者發揮得淋漓盡致。但是,禁慾的結果是造成欲的更大的氾濫。今天我國的性氾濫的歷史根原就在此。


  禁慾在西方也有過一段歷史。他們的中世紀的基督教的禁慾主義造成的結果是後來的反動,是18世紀婦女給男人普遍戴上了綠帽子。(恩格斯)今天中國的夫男婦女給對方戴上綠帽子的也不少。


  禁慾主義是反動的意識形態,它必然造成縱慾——性意識氾濫的後果。歷史的看問題,貴陽師生戀是無理性的性意識生產的怪胎。現實的看問題,是中國人性開放無序萌發的野草所結的苦果。


  從網上披露的材料看,王永麗(女教師真名字),司法沒有她犯罪的證據。如果在從前,這個案子好判,「腐 蝕青少年」、「教唆少年犯罪」、「『流氓破鞋」、「道德敗壞」、「亂倫」等任何一種罪名都可以定性。就像《鍘美案》中,包公判陳世美死刑那樣。陳世美犯的 是重婚罪罪,殺妻滅子未遂罪,絕對不該死刑。但是如今不行。如今是法治社會,必須有犯法的證據。還有,如果王老師不是女教師而是男教師,也容易判,「姦污 未成年女學生」就定性了。而事實王老師不是男人是女人。


  那麼,如何定性呢?王永麗在她的博客有一封「道歉」詞,她說「我承認這次事件中我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慾而同時與兩個男學生交往,但是那都是在很隱私的情況下做的,沒經過我的同意,孟超殺害了何小厲,造成惡劣的影響,我非常遺憾。」


  「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慾而同時與兩個男學生交往」,滿足私慾而交往這是問題的關鍵。她沒有殺人的動機,也沒有殺人的謀劃。她是在性的感覺(性慾的控制上)上出了問題。


  網上還有部分材料:當事人的手機短信,孟超(殺人者)的交代,王永麗的交代等。那些材料是性愛中的人們千百年來差不多所共同說的混話,謊話,妒話,所能證明的是,三個當事人都處於慾火中燒之中。所有的證據只證明了一個事實:三個人都陷入了性慾泥坑而不能自拔。


  有言說「人的一半是野獸」。這「野獸」主要是指性慾的氾濫。氾濫即成災:它會使英雄氣短,皇帝丟掉江山;會使教師不像教師,學生不像學生;會使君子忘記道德,長者忘記尊嚴;會使國家戰爭,政治昏暗。所以西方叫它是「原罪」。


  「原罪」的意思就是人天生就有這種行為,或犯這種「罪」。定性為「罪名」,就是要消滅它,但又消滅不 了。不僅人人都想犯這種「罪」,更重要的是沒有這種「罪行」人類就不存在了。想來想去,人們發明了婚姻,隨之就指定了婚姻法與婚姻道德。這就是性慾控制 論。把人裝進一個籠子裡,或圈養在一個「小城」裡——家裡。


但這頭野獸是管制不了,城裡的總想著城外的,牆頭常有紅杏出,蹊旁總有提鞋人。婚姻中有老公老婆,婚姻外就 有情夫情婦。還有眾多名目的補充:嫖客與娼婦,姦夫與淫婦,等等。道德、法學、宗教費盡了心思,殉道者們也耗乾了熱血,那性慾的魔鬼依然故我,它總是纏繞 著每個人的靈魂。做出許多不道德的破壞來。


  控制是一種力量的反饋。反饋無論是正的還是負的,過度了就要崩潰。自古至今,還沒有人發明出一種科學的控制性慾膨脹的辦法。兩千多年的一夫一妻婚姻制度,實踐證明是不合理不公平的過控制。如今世界各國的婚姻出現的種種問題說明是失控。我國當然也不例外。


  貴陽中學王教師與學生的性慾失控就是目前性慾普遍失控的表現。商業文化引發的性氾濫,使得女人沒有性羞 澀,使得教師沒有了性節制,使得學生不尊重教師,把老師看成了發洩性慾的工具,這是貴陽六中師生「生死戀」的重要原因。這個案子不是個別的,它是社會的, 典型的。不做這樣的認識是不可以的。


  社會將如何解決這類問題,那是有關部門的事情。我推薦一本著作,大家不妨讀讀。這本書是俄羅斯作家民主 主義革命家車爾尼雪夫斯基的名著:《怎麼辦?》。書中提出了許多社會問題與解決辦法。其中有愛情婚姻問題的解決辦法。我以為我們當前需要用書中描寫的愛情 婚姻觀教育我們當前的人們,尤其青年。更應該清潔我們的文化市場。

  首先轉述兩段與現在輿論不太同步的短評:

  短評一:

  近來,由南方都市報記者袁小兵拓寫的貴陽六中學生孟超因本校女教練張麗而殺死同校同學何小厲事件,在網 絡上廣為傳播,造成了極大的負面社會影響,對本事件主角張麗更是造成了毀滅性的打擊,對其的聲譽造成了無法彌補的傷害,女主角張麗似乎成了邪惡的代名詞, 成為千夫所指的惡人。但是,據本人瞭解,此事件完全是由人策劃的一個企圖利用輿論壓力,不惜毀滅一個善良女教師的聲譽和人格來給法院施加壓力,企圖干預司 法判決而編造的謊言!所有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挽救殺人者孟超!把殺人者孟超演化成一個受害者從而達到減輕刑的目的!本事件的策劃者就是孟超家人和其所請 的代理律師事務所(具體是哪名律師本人暫且不提,但是作為一個

  打過官司的人,對某些律師事務所和某些律師為了錢,為了達到打贏官司而不惜作某些無恥的事是深有體會 的),而南方都市報記者袁小兵則助紂為虐在沒有弄清事實的情況下,就拓寫並報導了這件由人編造的事件(袁本人到底是被買通還是被蒙在鼓裡被人利用則不得而 知)。其實,一個讀者,都應該從這個已經發生了半年的事件突然近期在網上大量流行就應該想像得到,這些文章都出自一人之手,內容完全相同,都是由策劃者或 其僱傭的槍手在網上大量刊發的!----------因為開庭日期是08年2月22日,所有在網上大量流傳的文章都是策劃方策化好的,其目的就是利用輿論 壓力干預司法判決!!!


  從現在來看,判決尚未下達,其目的是否達到不得而知,但是作為一個無辜的善良女教師,則要為這個由人編 造的無恥的謊言付出慘重的代價,甚至有可能在輿論的重壓下失去生命。因為王XX作為一個長期侷限在學校的普通的女教師,連上網都不會(有人是不是要說王 XX老師不是在網上有博克嗎?其實那都是別人代她作的,她本人根本不會上網),更沒有經歷過這種事件,連為自已辯解一下都不會,所以,本人在知道這個事件 後,聯繫了這個已經多年未有聯繫的老師,瞭解此事件的真相,特發表出來,對這個為了一已之私,不惜犧牲一個善良女教師的聲譽和生命的無恥謊言讓大眾瞭解, 並對此事件中策劃者所表示出的無恥表示無比的憤怒。

  短評二:

  本人,貴陽六中女教師案中女教師王XX(網上化名張麗)老師曾經的學生,曾經是王XX老師關係最好的學 生,也曾經去過王XX老師的父母家,按南方都市報的說法,是不是也應該和王XX老師有關係??但是本人大聲的告訴這些無恥的寫手和媒體,王XX老師就像一 個姐姐一樣關心她的學生,她心地善良對工作認真負責,作為一個學生,只有對一個姐姐一樣的親情,而從來沒有任何褻瀆人民教師這個神聖稱號的任何行為和想 法!!南方都市報和網絡上上說的有學生說王XX老師是貴陽六中最開放的老師,貴陽六中的女教師如何的亂情,王XX老師在雲岩區公安分局詢問下承認和何小厲 是師生戀,這些都是無恥的謊言,作為貴陽市數一數二的著名中學,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那麼那麼高的升學率如何得來??到現在,我所瞭解的卻是,無論是王 XX老師過去的還是現在的學生都為王XX老師的冤屈感到不平,甚至在貴陽六中的貼吧上,現在的學生還自發的在對王XX老師進行保護。而雲區公安分局在經地 詢問後已經認定這些都是謠言,並未對王XX老師作進一步的處理,也再也沒有找過王XX老師。只有貴陽六中領導在輿論的壓力和何家的重壓下讓王XX老師停了 職(何家聲稱要控告貴陽六中)

  ,因為發生了人命案,作為班主任肯定難逃責任的。但是,如果真的像南方都市報和網絡上說的那樣,對王 XX老師的處理會這麼輕嗎??這兩家人會放過王XX老師???再說,請所有的人用腦子好好想一想,兩個17,8,歲的年輕男孩子,不喜歡同齡的女學生,卻 為了一個45歲的,並不算漂亮的中年婦女著迷,而爭風吃醋殺人,這可能嗎??換成你會嗎??這符合邏輯嗎???


  我想說,孟家想要挽求自已的孩子,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不能以一個善良女教師作為犧牲品,作為你們的道 具,不能把一盆髒水都傾倒在一個無辜者的身上;而對某些法律工作者,我想說,你們想贏官司的心情我們也能理解,但是不能這樣去褻瀆法律,不能為了贏官司而 作這麼無恥的事,想贏官司,靠你們自已的本事去贏,而不是通過這些下三濫的手段來達到目的;對於某些媒體的作者,我想說,客觀公正的報導事件的真相是你們 的天職,而不能靠編造謊言來助紂為虐!


  對於以上的事件參與者,我想說,法律是公正的,編造謊言的人最終都逃不掉法律的懲處,等著你們的肯定是 法庭的傳票,這件事不會能就這樣結束了,王XX老師雖然只是一個弱女子,但是她有許多關心她的學生,正義始終要得到申張,冤屈最終要有洗清的時候,到時 候,你們這些無恥的參與者將受到法律和正義的審判!!同時,請所有關心王XX老師,和王XX老師曾經的學生相信,王XX老師是清白的。

  王永麗老師部分介紹:

  王永麗(又名張麗),女,1963年10月生於貴州省會貴陽,1986年畢業於貴州師範大學中國語言文 學系,並獲學士學位,同年6月份分配到貴州六中語文組教書,1985年4月加入中國GCD,教齡21年(其中初中5年二屆;高中12年四屆學生,既任貴陽 六中英語實驗班班主任並兼本班及實驗班(1)班和高一(2)班的語文老師,個業業績情況如下:

  德:擁護中國GCD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努力學習「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模範遵守法律,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文化教養,廉潔奉公、忠誠於黨的教育事業,工作中搶挑重擔,責任心強,是一個深受學校、學生好評的人民教師,是一名優秀的GCD員。

  勤:17年來,堅持出滿勤,擔任了15年的班主任工作,連續12年超工作量工作,其中近2年是任一個班主任上三個班的語文課(其中一個英語實驗班、一個重點班、一個普通班)任勞任怨,兢兢業業。

  業:

  〈1〉1995年被評為中教一級教師;

  〈2〉2002年被評為市級優秀班主任;

  〈3〉2001年2002年被評為校級優秀班主任;

  〈4〉1997年∽1998年度被評為優秀班主任;

  〈5〉1995年∽1996年被評為校級先進個人;

  〈6〉1993年1994年所帶高一(5)班被評為市級「文明班組」;

  〈7〉1999年被評為貴陽六中優秀黨員;

  〈8〉1988年受聘為貴陽六中少先隊第七中隊輔導員;

  〈9〉2003年5月∽2004年7月,特聘為李應萍老師的班主任業務指導教師;

  〈10〉2000年受聘為青年教師陶銅築老師的班主任指導教師;

  績:〈1〉2001年教研論文評選活動中所撰寫的論文《語文教學中如何發展學生智力》獲校級優秀獎;

  〈2〉1994年獲教委工會組織的《師德》論文徵文三等獎;

  〈3〉榮獲《為人民教師形象增光添彩》講演比賽二等獎;

  〈4〉獲1995年∽1996年貴陽六中班主任論文三等獎;

  〈5〉獲1996年∽1997年度班主任論文二等獎;

  〈6〉獲1993年∽1994年度優質教案二等獎;

  〈7〉在全國中語會會報《語文報高中版》舉行的「2001年署期讀報知識競賽」活動中榮獲優秀指導獎;

  〈8〉指導學生張陽參加首屆「長城杯」中學生作文大賽榮獲優秀獎;

  〈9〉指導學生何蓮參加第四屆「華夏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榮獲三等獎;

  〈10〉指導學生孫越隆在全國中學生寫作大賽中榮獲優秀獎;

  〈11〉1992年輔導學生參加第四屆「華夏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獲省級三等獎;

  〈12〉1993年帶高一(5)班及格率平均分超市成績10. 4和20分,1994年高二(5)班及格率和平均分超市成績26分和10.3分,1995年全省語文會考一次性合格率100%、優良率47%,高考平均分高出省平均成績13.3分;

  〈13〉 1996年高考所帶普通班語文平均分94.3分(市平均分89.93分,省平均分為81分)及格率94%(市及格率為54%,市級重點中學及格率66%,省及格率為32%);

  〈14〉歷年參加省高考評卷工作。

  文章:〈1〉《寓教於樂、寓教於趣》教學論文發表在省級報刊《貴州日報》;

  〈2〉《變換?傳輸?調控》教學論文發表於省級報刊《貴州日報》;

  〈3〉《在教學中培養想像力》發表於市級報刊《貴陽教育報》;

  〈4〉《請給一方自由的藍天》發表於國家級報刊《中國婦女報》。

  個人分析:

  關於網上關於事件的報導素材基本采自南方都市報,暫不管他的目的性和準確度,中國媒體如蒼蠅,在前面華南虎一文中已有描述。我個人看來目前的事件描述卻是比較駭人聽聞,出乎常理,我等也焉能以常理度之。

  1.師生戀還是學生的戀師情結?我想我輩都有體驗。男生喜歡漂亮的女老師或者女生喜歡帥氣的男老師都是有的。

  2.年齡差異太大,老師似乎看起來也很普通,發生的忘倫之情比較詭異。

  3.心理障礙或者心理疾病。拋開其他不談,如果事件描述師生戀是真,這三人的背景看來心理上都有問題, 老師離婚、再婚,45歲也快進入更年期。兩個學生家庭也不完整,心裡不成熟,思考問題比較狹隘。這些心理扭曲的人今天不出問題,明天就會出問題,以後比馬 嘉爵更轟動也未嘗可知。幸運的是問題發現的比較早,可悲的是沒有給小何留下改正的機會。

  4.且不說仇富心態。學生的背景讓人感覺這次報導不單純,帶著30釐米刀子上學的人是什麼人,是好孩子?家長孤注一擲,散盡千金也要力保兒子一命或者輕判。我是不主張死刑的,對所有罪犯。

  5.關於對老師的輿論導向,確實現在有眾口鑠金積毀銷骨之趨勢。大家還是站在法律的角度去解析這個案 子。反思我們的教育,應該怎麼教育學生,怎麼評估選擇監督老師,愛父母、愛師長、愛兄弟、懂禮貌,這一點我們不如日本人,也不如韓國人,我們培養出來的是 一群自私的機器,一群被血腥味隨便激起的蒼蠅。

  6.法制、人權。請以此為準繩,不要褻瀆任何人。法官的激情演說就像他收了錢,褻瀆了老師。我們只能從 媒體捕捉一些信息,但是媒體是平面鏡、放大鏡、哈哈鏡還是照妖鏡,芙蓉姐姐真的老去了,冠希已經道歉了,老虎已經死去了。咆哮之後反思,反思之後咆哮,只 有上帝在那裡笑!



  網絡上最具震撼力的新聞就是發生在貴陽六中的師生不論三角戀了。看過相關的新聞後不得不感慨下,2008年確實不是一個平常的年份,從年初的CCTV某發佈會上的桃色風波到前不久的「豔照門」,加上姚明的骨折牽動億萬國人的神經,如今又出了這麼一檔子師生畸形戀風波。


  看過新聞後,第一反應就是日劇《魔女的條件》,不過仔細想想貴陽六中的這個和日劇還是不一樣的,日劇裡 面的松嶋菜菜子和瀧澤秀明可是談的一場轟轟烈烈、正大光明的戀愛,而這個,完全是一出亂七八糟、關係複雜錯亂的懸疑片。而事件的女主人公居然是貴陽六中的 模範教師之一。


  附王永麗簡歷:

  王永麗,女,1963年10月生於貴州省會貴陽,1986年畢業於貴州師範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並獲學 士學位,同年6月份分配到貴州六中語文組教書,1985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教齡21年(其中初中5年二屆;高中12年四屆學生,既任貴陽六中英語實驗 班班主任並兼本班及實驗班(1)班和高一(2)班的語文老師,個業業績情況如下:

  德: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努力學習「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模範遵守法律,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文化教養,廉潔奉公、忠誠於黨的教育事業,工作中搶挑重擔,責任心強,是一個深受學校、學生好評的人民教師,是一名優秀的共產黨員。

  勤:17年來,堅持出滿勤,擔任了15年的班主任工作,連續12年超工作量工作,其中近2年是任一個班主任上三個班的語文課(其中一個英語實驗班、一個重點班、一個普通班)任勞任怨,兢兢業業。

  業:〈1〉1995年被評為中教一級教師;

  〈2〉2002年被評為市級優秀班主任;

  〈3〉2001年2002年被評為校級優秀班主任;

  〈4〉1997年∽1998年度被評為優秀班主任;

  〈5〉1995年∽1996年被評為校級先進個人;

  〈6〉1993年1994年所帶高一(5)班被評為市級「文明班組」;

  〈7〉1999年被評為貴陽六中優秀黨員;

  〈8〉1988年受聘為貴陽六中少先隊第七中隊輔導員;

  〈9〉2003年5月∽2004年7月,特聘為李應萍老師的班主任業務指導教師;

  〈10〉2000年受聘為青年教師陶銅築老師的班主任指導教師;

  績:〈1〉2001年教研論文評選活動中所撰寫的論文《語文教學中如何發展學生智力》獲校級優秀獎;

  〈2〉1994年獲教委工會組織的《師德》論文徵文三等獎;

  〈3〉榮獲《為人民教師形象增光添彩》講演比賽二等獎;

  〈4〉獲1995年∽1996年貴陽六中班主任論文三等獎;

  〈5〉獲1996年∽1997年度班主任論文二等獎;

  〈6〉獲1993年∽1994年度優質教案二等獎;

  〈7〉在全國中語會會報《語文報?高中版》舉行的「2001年署期讀報知識競賽」活動中榮獲優秀指導獎;

  〈8〉指導學生張陽參加首屆「長城杯」中學生作文大賽榮獲優秀獎;

  〈9〉指導學生何蓮參加第四屆「華夏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榮獲三等獎;

  〈10〉指導學生孫越隆在全國中學生寫作大賽中榮獲優秀獎;

  〈11〉1992年輔導學生參加第四屆「華夏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獲省級三等獎;

  〈12〉1993年帶高一(5)班及格率平均分超市成績10. 4和20分,1994年高二(5)班及格率和平均分超市成績26分和10.3分,1995年全省語文會考一次性合格率100%、優良率47%,高考平均分高出省平均成績13.3分;

  〈13〉 1996年高考所帶普通班語文平均分94.3分(市平均分89.93分,省平均分為81分)及格率94%(市及格率為54%,市級重點中學及格率66%,省及格率為32%);

  〈14〉歷年參加省高考評卷工作。

  文章:〈1〉《寓教於樂、寓教於趣》教學論文發表在省級報刊《貴州日報》;

  〈2〉《變換?傳輸?調控》教學論文發表於省級報刊《貴州日報》;

  〈3〉《在教學中培養想像力》發表於市級報刊《貴陽教育報》;

  〈4〉《請給一方自由的藍天》發表於國家級報刊《中國婦女報》。


  不得不承認,看過王永麗的簡歷後我被華麗的雷到了。


  對於師生戀,在研究生階段的筆者雖然上學這麼多年,但根本沒有遇到過,實在難說是否接受,不過內心多少 對於這種「老牛吃嫩草」的行為有些鄙視,但如果兩個人真心相愛的話,沒有什麼小三、拋棄妻子這種齷鹺到極點的事情發生,旁人實在沒有理由也沒有辦法干涉, 畢竟戀愛也是隱私。


  現實中聽聞不少師生戀的事情,在國外有個例子比較典型,不過當時學業和玩業都比較緊張,沒有特別的關 注。四十多歲的女老師和未成年的男生發生關係,然後女老師以強姦罪入獄,當時兩個人聲稱真心相愛,但是因為男生未成年所以還是獲罪入獄,好多年之後女老師 刑滿出獄,和那個已經長大成人的男生結婚。如果「王永麗」事件如上述例子一樣,相信就算是中國傳統道德理念的衛道士也說不出什麼一二三四來,可事情恰恰不 是這樣。


  筆者認為,在這個事件裡面,兩個學生的行為是可以理解的,畢竟學生在這個年齡情竇初開又有戀母情結,況 且兩個學生的成長歷程都多少有缺失母愛的經歷愛裡面。比較讓人難以理解的是這個王永麗,怎麼一把年紀了還這麼不知進退?跟一個學生戀戀還可以說是情不自 禁,但是一拖二而且關係還弄得一塌糊塗就太奇怪了。更讓人無法想像的事,王永麗居然還有一個藕斷絲連的前夫和一個已經登記結婚的丈夫。  

  在天涯上看見有人爆料,「我媽就是6中對面省政府的,她同事的兒子就在那個高三班上。說是那個老師一直 私生活不檢點,曾經破壞過該校其他老師的家庭,雖然人長的一般,但是課上的極好。當時我媽回來和我說6中一個高三男生在家被殺了,警方初步認為是搶劫被 殺,我就說一定不是,不過沒想到內幕這麼BH。對了,被殺的那個男生的父母在他出事後就一直住在酒店,說是一回家就想起兒子。」  

  看到此筆者不由感慨,以王永麗一貫的表現來看,決不可能只與這兩個男孩有關係,她教過的學生裡,一定還 有別的男生與之有性關係,但這事,沒人願意拿出來曝光,比如說那些男生已經畢業了,也就不了了之,而王永麗再去勾引新的男同學。如果不是這件事情東窗事 發,那麼王永麗就可以一直這樣下去禍害她的學生。  

  再接下來又在天涯看到王永麗剛參加工作時班裡學生的爆料,「我高中的班主任,二十五六歲吧,大學畢業直 接帶我們高二,開始我們很喜歡這個女老師,年輕,好溝通,像個大姐姐,班裡的工作搞得有聲有色,像個大家庭一樣.後來她對我們班上的一個男生有了好感,並 且毫不避諱的,比如兩人一起散步,一起吃飯,一起去她的宿舍等.記得有一天下小雨,我們在教學樓上看著操場上那把移動著的黑傘,親眼看著班主任跟那男生在 雨中卿卿我我的漫步,大家心裡充滿了鄙視,還有受騙的感覺.從他們好上後,班裡的工作一盤散沙,老師的威信蕩然無存.高三時有一次她把班上一個有點早戀傾 向的女生叫去教訓,那女生很厭惡地說:你怎麼不批評***(那個男生)?最後她也沒嫁那男生,聽說隨便找了個人嫁了,那男生上大學後就遠走高飛,再沒回 去.」看到這則,證明了筆者之前認為王永麗系慣犯的觀點。  

  現在網絡上到處都是對於目前中國現行教育體制的抨擊,尚在該體系中苟活胡混的筆者無法看清楚問題的本 質,也不讚成大多數人對於這種體制毫無道理的謾罵、抨擊,不過教育界一宗接著一宗的醜聞接連曝光時,可以安慰自己這些都是學術上的東西,很多時候都是身不 由己的行文。但在王永麗事件發生後,筆者不得不承認,不論是在學術方面還是在做人方面,「為人師表」這四個字已經被敗壞的那叫一個乾淨。或許真的如某些網 友所言,現行的教育制度下,中國的未來還有什麼前景可言,話雖然多少偏激,但是卻也直接命中了問題的關鍵之處。  

  王永麗一個人毀了三個孩子的前程,其中一個還是自己的兒子,筆者真的很想知道她所作所為是否會感到一絲 的悔意?這個時候她的回答必然是肯定的,但當他周旋在兩個學生之間並且和學生發生了關係的時候她為什麼沒有想到這些呢?可見人的私慾是無限的,人都想過度 的擁有,但偏偏忽略了個人的承受能力以及對社會的責任和義務。  

  王永麗事件可以說是偶然,但更多的是一種必然,現行的教育體制以及浮躁的社會氛圍極易催生出各種各樣的醜聞,只不過當醜聞真的爆發出來的時候,很多人都無法面對事件的真相而以。上午的新聞,在下午各大門戶網站已經將相關一切信息刪除,和諧社會就是「和諧」這點比較好。


  對於目下這個體制,筆者無力改變也無法改變,只有慶幸自己可以選擇一個如此優秀的導師。求學如此,夫復何求啊


  貴陽六中王永麗發表公開道歉信

  我回到家中,獨自面對這一起,我從來沒有想過逃避,我的家人始終和我在一起,他們支持和幫助我。


  我承認這次事件中我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慾而同時與兩個男學生交往,但是那都是在很隱私的情況下做的,沒經過我的同意,孟超殺害了何小厲,造成惡劣的影響,我非常遺憾。


  我誠摯地表達我的歉意,向所有人,向兩名受害學生和他們的家人道歉。我向我的家人道歉,我向父母道歉,最重要的是,我要向全世界的人民道歉,我衷心地表達我的歉意。


  我知道這個盛世需要華南虎,但不是一個紙老虎,我不是正面的榜樣,我希望這次的事件可以教育大家。




  在完成現在的工作之後,我將退出政界,我將會在最近幾個月的時間裡做一系列的慈善的工作,醫治自己的傷口和靈魂,然後我將永遠的離開。


  我希望這一切可以能盡快的結束,謝謝挺虎派打虎派這段時間所做的一切,我相信當務之急是盡快停止現在的一切,和它造成的一切傷害。不要進一步失控,不要讓更多的人受到傷害。



  最後我要向被牽扯到這次事件中的領導道歉,向他們的親屬道歉,向我的姨夫道歉,向全世界的人民道歉,希望將來可以得到你們的寬恕

  相關報導:

  貴陽六中事件女教師王永麗(化名張麗)照片

  中年女教師與班上兩名男生保持戀情,最終,一名男生殺死了另一名男生。與瑞典電影《教室別戀》刻畫少年艱澀成長相比,貴陽少年殺人事件更如台灣電影《牯嶺街少年殺人事件》,呈現的是青春的絕望、沉淪。

    

  女教師王永麗照片

    

  女教師王永麗照片

  孟超從手提袋裡抽出一把刀,30釐米長,它一直被他帶在身邊用來防身,但在2007年9月27日下午,他用這把刀殺死了貴陽六中高三同班學生何小厲(化名)。他們曾是好朋友。這天,是孟超18歲生日的第二天。

  他們有一個共同的情人———45歲的女班主任張麗(化名)。貴陽市公安局雲岩分局指控,因何小厲阻撓孟超與張麗的戀情,造成孟超故意殺人。

  這似乎是一件非常簡單的刑事案,貴陽市檢察院起訴書只有兩頁紙,但隨著今年2月22日貴陽中院對此案的開庭審理,更多的內幕、更複雜的多角戀關係以及更多層面引人深思的問題正在浮出水面。

  來源:http://www.xdnet.cn/news/2008-2-28/3302.html

  貴陽師生戀教師王永麗生活照(絕密)2008-02-27

  貴陽師生戀教師王永麗生活照(絕密)  

  


http://www.cnetnews.com.cn/2008/0306/7585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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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生戀少年殺死情敵同學 專家呼吁"槍下留人"
2009年01月05日 07:46:15  來源:中國青年報


45歲女教師與2名男生三角戀。

  [新聞回放] 45歲女教師與2名男生三角戀 男生捅死情敵 圖

師生三角戀引發命案續:殺人男生一審獲死刑

孟超的家長(右一)向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求助。

曾經陽光的孟超。孟超家長供圖

 “我轉到新的班級時,他是第一個和我說話的人,可是他被我殺死了,可想而知我給他家帶來的惡果。親人骨肉分離是多麼慘烈啊!我現在每天都在監獄裏懺悔……我無法原諒我自己,我也不知道用什麼方法去悔過。”貴州省貴陽市第六中學原高三學生孟超在獄中含淚懺悔。

    2007年9月27日,孟超18歲生日的第二天,他用匕首殺死了同班同學何小厲(化名)。起因是他們的原班主任,45歲的語文教師王永麗,和這兩名年輕學生同時保持著不正當關係。此事被披露後,輿論震驚。

    2008年11月7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孟超作出了死刑的終審裁定,孟超正在等待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復核。而王永麗被學校“雙開”後迅速消失在公眾視野中。

    2008年11月19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聯合貴州大學法學院社會服務中心,在京召開了“孟超案件與未成年人保護”座談會。一些專家學者認為,孟超案件“事出有因、案件偵破和判決過程中有疑”,呼吁最高法槍下留人。

    師生三角畸形關係引發血案

    座談會上,孟超的姑姑和孟超二審的辯護律師、貴州甲秀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潔的講述勾勒出了孟超、何小厲和王永麗之間的過往。

    2006年底,文理科分班後,孟超從貴陽六中高二14班分到了王永麗當班主任的 15班。2007年3月,在經過王永麗送他小禮物、一起吃飯、購買情侶戒指等接觸後,孟超和王永麗開始“談戀愛”。在單親家庭長大、從小缺少母愛的孟超很 快深陷其中不能自拔。但他發現,王永麗還有另外一個“男朋友”,就是他的同學何小厲。

    根據王永麗後來在公安機關的筆錄,她與何小厲2006年5月發生關係,與孟超一樣,這個涉世未深的男孩迷戀著他的女老師,並逐漸不能忍受王永麗與別的男人在一起。

    根據孟超後來的供述,王永麗“把何小厲在我面前形容得像一個精神病人一樣,天天糾纏她”,“不止一次地把何小厲叫做‘燙手的山芋’”,“給我留下了何小厲很壞的印象”,“到後來,我與何小厲基本上都不講話了”。

    “我相信王永麗在何小厲面前也講了我的壞話。”孟超後來回憶說。“何小厲同我一樣也只是一個孩子……所以他會煩、會發脾氣、會糾纏王永麗。”

    但是,兩個初嘗禁果的年輕學生絲毫沒有意識到自己的感情正被人玩弄于股掌之中。他們為自己的情人受到“折磨”和“委屈”而忿忿不平。

    根據孟超的供述,2007年9月26日自己18周歲生日這天,王永麗和他親熱以 後,再次傾訴何小厲的糾纏讓她十分心煩,並說“算了,等何小厲離開我後,我們就可以好好在一起了”。此後,王永麗很傷心地哭了,向孟超描述何小厲中午到她 家拿著菜刀亂砍,威脅說他得不到的,別人也別想得到。這些對孟超觸動很大,他回去一夜未睡。

    第二天一早,王永麗發手機短信給孟超,叫孟超不要給她打電話,因為何小厲會來找她。中午,孟超在街頭看見王永麗和何小厲二人在一起,正想過去打招呼,王永麗卻向孟超招手阻止了他,並隔著馬路用電話向他訴說何小厲如何糾纏自己。

    下午,孟超來到何小厲的家中,原本想好好談一談,“勸他離開王永麗”,但是何的言語和態度激怒了他。作案之後,孟超將何家翻亂後逃離了現場。

    她的行為玷污了教師的稱號

    “這出悲劇的始作俑者就是王永麗。沒有她,兩個孩子不會到這一步。”孟超的父親孟日光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難掩悲憤。

    他告訴記者,出事之前,孟家人都因為孩子“遇上個好老師”而覺得這是“孟超的福氣”。尤其,這位優秀教師還讓孟超認她為“幹媽”,並“義務給孟超補課”。“我們心裏非常感激,感謝都來不及。”孟超的父親說。

    仔細回想起來,孟父說,出事之前是有一些苗頭的,但自己竟粗心大意忽略了。“孩子 變得很消瘦,萎靡不振,晚上不睡覺,半夜一兩點鐘手機還在響,還在打電話。有一天在家裏哭,說幹媽不認他了,叫他以後不要再到她辦公室,還說班上有個‘瘋 子’天天去鬧老師。我很奇怪,問他什麼意思,他就回避了。第二天又突然興高採烈回來,說老師又認他做幹兒子了,過兩天又反復。”

    “但是我沒往深裏想,還跟他談了一次做人處事的道理,叫他多尊重和體恤老師。 現在才知道,她這樣一冷一熱地把孩子的感情全部控制了。”孟日光說,“王永麗利用教師的特殊身份,利用孩子對她的依附心理,在孟超18歲以前半年多的時間 裏,以性的引誘和心理暗示一步步將我的兒子引上犯罪的道路。”

    檢察官在一審時指出了王永麗應該背負的道德譴責:“相信在道德的恥辱柱上將永遠鐫刻一個名字,那就是本案的始作俑者王永麗,她的行為玷污了‘老師’這個令人尊敬的稱號。”

    孟超常以“補課”為名留宿在王永麗家,孟日光沒有起過疑心。“如果是個女兒,老師是男的,我們就會提高一些警惕。但是誰會想到女老師會對男學生做出這樣的事情呢?”

    孟超的父親承認自己有疏忽之責:出事前,孟超的爺爺生病住院,他奔波于醫院和單位 之間,無暇顧及孟超。但他同時認為,學校對師生之間長達半年的不正當關係缺乏監督,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根據案發後貴陽六中多名學生的證詞,班上許多學生 早就知道了班主任與兩名男生的關係。王永麗經常與孟超或何小厲單獨吃飯,並帶他們到家裏“補習功課”,甚至篡改二人的成績單、縱容他們逃課,學校為什麼不 聞不問?

    2008年2月27日,王永麗被開除黨籍和公職,貴陽市也在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中開展了為期一年的“師德專項教育年”活動。

    2008年11月28日,本報記者致電貴陽市六中。辦公室主任說,有關孟超案的一切採訪需經貴陽市教育局安排,但截至本報記者發稿時,貴陽市教育局新聞發言人辦公室的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孟超應否被判處極刑尚有疑問

    在座談會上,有關孟超是否一定要被判處死刑引起了探討。

    “王永麗自2007年3月以來在何小厲和孟超兩個未成年人之間玩著致命的遊戲,每周好多天她是白天應付著孟超,晚上又和何小厲在一塊;放下何小厲的電話,又撥通孟超的電話。”孟超一審的辯護律師滕魯黔在一審開庭時表示。

    孟超一、二審的辯護律師均認為,王永麗應該在本案中構成教唆罪,王永麗對孟超說的那些話“已經不是情侶間相互的傾訴,而是一種故意的挑撥,故意的激怒和煽動。”

    據了解,關于王永麗教唆行為的認定,一、二審法院在判決書中的理由是“只有被告人孟超的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相印證”,之所以只有孟超的供述,是因為孟超和王永麗之間的通話記錄和短信這些關鍵物證被毀滅了。

    據介紹,把偵查機關調取的2007年9月1日到28日王永麗的手機通話清單與孟超 同時期的通話清單相對照後發現,王永麗的手機通話清單上記錄著她103次主叫孟超的通話記錄,但在孟超的通話清單中,這103個通話記錄被刪除。尤為重要 的是,王永麗在案發當天主叫孟超8次,是誰毀滅了這些證據,為何要毀滅,這在案件卷宗材料裏沒有提及。

    “這8次通話記錄很可能是證明當天王永麗教唆孟超行兇的重要物證。”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佟麗華認為,“人命關天的案件中存有這樣的疑點,值得重視。”

    因為缺乏證據,王永麗最終只被列為證人,一、二審中孟超辯護律師請她出庭的要求均未被法庭採納。

    佟麗華介紹說,我國已加入的《聯合國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標準規則》明確規定:“應致力于將本規則中體現的原則(從輕、減輕等——記者注)擴大應用于年紀輕的成年罪犯。”在國際上,“年紀輕的成年人”一般指的是18歲至25歲的成年人。孟超正屬于“年輕的成年人”。

    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副秘書長劉桂明認為,此案有其發生的特殊背景,同時也反映出 社會、家庭、學校教育方面存在的許多問題。對這個案件的大致情況作了深入的了解之後,發現此案有因、有疑,法院判決應該對這些因素有所考慮,而不能把社 會、家庭和學校所犯的錯誤讓一個孩子失去生命來補償。

    “一個孩子已經失去了,我們是否還要失去另一個孩子,何小厲和孟超在這個事件當中都是真正的受害者。雖說從年齡上,孟超剛好18歲,可從心理上來說,他並沒有成熟,不能對自己的行為有正確的判斷。對他處以極刑,合適嗎?”

    我國關于未成年人性權利保護立法亟待完善

    佟麗華說,王永麗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和兩名未滿18歲的學生同時存在性關係。中國 未成年人性自主的年齡是14周歲,對于已滿14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對他們的自願認定沒有特殊保護。很多國家都規定,未成年人性自主的年齡是16周 歲,對于已滿16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如果是對他們有影響、控制他們的人與他們發生性關係,即使未成年人自願,這些人仍構成犯罪。因為他們的特殊身份 讓未成年人表達自願的能力更低。

    如澳大利亞維多利亞州刑法典中規定:任何人與受其監護、照料、管理的16、 17歲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的,這些人包括老師、寄養父母、雇主等,無論未成年人是否同意,均構成犯罪,最高可判10年。如果我國也有這樣的規定,即使王永 麗不能被認定對殺人承擔責任的話,她至少應該為她與兩個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承擔刑事責任。

    按照我國刑法的規定,除了猥褻兒童罪對男性未成年人的性權利給予保護外,包括強姦罪在內,保護對象僅限于女性,將男性未成年人排除在外。這種立法也導致民眾對男性未成年人性權利保護存在誤區,而在很多國家,對于未成年人性權利的保護是不區分性別的。

    留美博士劉鷹將孟超案和美國類似的案例做了對比。美國的法律認定,不管師生是否是 戀愛,只要涉及未成年人,有性關係,那就是性侵害,明確界定為犯罪。劉鷹認為,時下的一些社會輿論對師生性行為的評價存在著“失衡”。“如果是男老師、女 學生,男的就是色魔,女的就是受害者;如果是女老師,男學生,社會輿論則傾向于說老師有心理疾病,老師有婚姻問題、情感孤獨,不傾向于認為男生也是受害 者。心理學專家的長期跟蹤表明,女老師對男生造成的性侵害,不亞于男老師對女生的性侵害,只是男生的性侵害的表現滯後。”

    教師行為規范立法尚屬空白

    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李玫瑾認為,師生戀本身無可非議,但是作為一個教師,不能與學生發生性關係。如果發生了,教師就難辭其咎,教師就沒有遵守起碼的職業準則。

    貴州大學法學院社會服務中心主任翦繼志教授告訴記者,去年10月27日,該中心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了關于修改教師法及相關法律的建議,明令禁止教師與學生之間發生不正當性關係。(記者 王亦君 雷成 實習生 楊梟)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edu/2009-01/05/content_106036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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