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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忍! 活雞3分鐘變雞丁 北縣農業局開鍘

(2010/04/07 )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殺一隻雞竟然得付出至少10萬元的代價!台北深坑一間飯店,上個月請大陸名廚張小春掌廚,推出「毛家宴」,在記者會表演「3分鐘烹雞術」,把活雞 瞬間烹煮為雞丁,遭動保團體質疑太殘忍,北縣農業局決定重罰業者10萬到50萬元。



大陸名廚張小春抓起活雞就往滾水裡燙,接著迅速拔毛切塊,加入配料快炒,短短3分鐘,活雞變雞丁,但這段畫面卻讓飯店業者惹來一身腥。飯店總經理 劉亨慶說,「是一個技藝手藝的表演,沒有想到這麼多的狀況,很遺憾造成大家的困擾。」



就是因為太慘忍,名廚大秀3分鐘烹雞術讓動保團體看不下去,質疑師傅刀下的活雞根本還沒經過置昏、放血程序就丟進滾水,已經違反動物保護法,加上 屠宰地點也不對,農業局決定開鍘。農業局農牧科科長劉淑芬說,「罰款的部分,我們還在討論當中,不過依據畜牧法是罰10萬到50萬的部分。」



雖然最後罰金金額還沒決定,但能確定的是,至少超過10萬元,只能說業者搞噱頭,活雞秀卻秀過頭,代價可不小。(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楊淑芃、 陳延蔚)

 

http://www.nownews.com/2010/04/07/91-258871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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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三分鐘烹雞術 不尊重生命罰10萬

【聯合報╱記者黃福其╱台北縣報導】

 

2010.04.07

 

 

台北縣深坑假日飯店日前邀請大陸名廚張小春,推出當年毛澤東愛吃的「毛家宴」湘菜料理。

 

 

殺一隻雞罰十萬元。台北深坑假日飯店上個月請大陸名廚張小春掌廚,推出「毛家宴」,在記者會表演「三分鐘烹雞術」,遭動保團體質疑太殘忍。北縣農業局昨天決定重罰業者十萬元。

 

台北縣動物疾病防治所,原打算依違反動物保護法開罰一萬五千元。但農業局長蔡光榮認為,業者也涉嫌違反畜牧法。依畜牧法規定,只能在合法屠宰場,或經公告的傳統市場宰殺,深坑假日飯店並非合法殺雞的地方,何況公開表演?

 

 

蔡強調,台大博士生虐殺貓,被判刑一年半,肇因不尊重生命;深坑假日飯店公開殺雞,也極度不尊重生命,違反畜牧法應處十萬至五十萬元,看在業者初犯,決定「從輕」處分十萬元。

 

台北深坑假日飯店三月十九日舉行毛家宴記者會,張小春現場表演「三分鐘烹雞術」,被指當場將一隻活雞沒有經過置昏、放血程序,就丟進滾燙熱水,迅速拔除雞毛,切塊,加入配料快炒,三分鐘後端出一盤辣炒雞丁。

 

 

北縣動物疾病防治所日前曾約談業者,飯店業者陳述當天張小春動作很快,其實「先在桌面下把雞割喉、放血」,並非「活雞生燙」。防治所擬依違反動保法「除主管機關公告之情況外,不得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宰殺動物。」開罰一萬五千元。

 

 

但農業局認為,業者也違反畜牧法「屠宰供食用之豬、牛、羊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家畜、家禽,應於屠宰場為之。」蔡光榮說,同一行為違反不同法令,依行政罰法須從重者,因此依畜牧法開罰。

 

 

飯店蔣經理得知縣府擬開罰十萬元,不禁苦笑表示「沒想到這麼嚴重!」

 

一九五八年毛澤東視察湖南,點了臭豆腐、紅燒肉、炒牛百頁等幾道湘菜,品嘗後大為滿意。大陸長沙皇冠假日酒店在一九九四年,將這些菜色統整,推出「毛家宴」。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55214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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